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大批创新人才。要培育大批创新人才,就需要有能够胜任创新能力教学的师资。
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承担全国创新能力测评项目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主要负责宣传推广、发动试点机构,为试点机构提供培训技术支持服务(见劳社签发[2004]24号文规定)。
创新能力与素质教育师资培训,是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创新能力测评项目在全国推广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环节,是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出的《核心能力测评大纲——创新能力》及其《创新能力培训教程》的要求编制的培训计划。
一、培训宗旨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的一系列论述,为开展全民性的创新与素质教育培养师资队伍,以提高全民族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培训对象
1、高等院校、中专、中小学等学校领导;
2、高等院校创新课教师;
3、政府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公务人员;
4、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业务骨干;
5、科研机构中从事创新研究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讲授创新基础理论,实施创新能力训练。通过丰富的知识传导、案例分析和情景体验,使学员系统学习创新理论知识、创新管理法则、创新思维工具,同时通过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展开一系列的创新能力实战训练,帮助学员迅速将创新思维应用于复杂问题解决、创造力开发及组织管理创新之中,同时形成创新能力与素质教育教学能力。
四、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每期4-5天。
五、收费标准
2800元/人(含培训、教材、考务、发证等费用)
六、考试发证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创新能力师资合格证书”或“创新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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