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师资培训项目简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签发[2004]24号文)规定:本院受部中心委托,承担全国创新能力测评项目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主要负责宣传推广、发动试点机构,为试点机构提供培训技术支持服务。
  创新能力师资培训,是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创新能力测评项目在全国推广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环节,是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出的《核心能力测评大纲——创新能力》及其《创新能力培训教程》的要求编制的培训计划。旨在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全民性的创新与素质教育而培养师资队伍。
  ·培训对象
    (一)高等院校、中专、中小学等学校领导。
    (二)高等院校创新课教师。
    (三)企事业单位管理层领导和骨干。
  ·培训内容
    (一)创新基础理论
    (二)创新能力训练
  ·培训时间
    每期4-5天。
  ·考试发证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创新能力师资合格证书”,或“创新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欢迎各有关职业培训机构来电来函洽谈合作办班事宜。
   联系电话:010-63908339
   传真: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11号国宏大厦B座23层
   邮编:100038
   邮箱:xplcx@163.com
   联系人:闫主任
  

我国领导人谈创新  

 *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
 *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讲话指出:“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
 * 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者的主题。要激发学生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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