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行政总监(经理、助理)资质定点培训机构的条件
1.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法人单位。
2.公有制办学机构,包括各类大学、大专、中专等院校。
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
4.具有熟悉培训业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培训师资队伍。其中培训师不少于5名。
5.凡属企业单位申办定点培训机构,则要求该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不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申办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统一印制的《行政总监(经理、助理)资质评价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
2.国办院校申办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交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资质介绍,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民办单位申办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该单位简介,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事业单位申办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交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5.群众团体申办定点培训机构,需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需具培训/咨询业务范围)复印件、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单位简介,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6.合作协议书一式六份,合作协议期可以签订1—2年,如授权委托人签字,请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均需签字盖章。
7. 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期数、开班时间、招生人数)、如何招生及生源渠道。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
1.将上述资料寄送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
2.经审查合格者,则签订合作协议,由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提供协议电子模板发至定点培训机构电子邮箱,用微机填写,A4纸打印。
3.定点培训机构交纳培训管理费。
4.由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向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职业经理研究中心申领并发放“行政总监(经理、助理)资质定点培训机构”证书。
5.由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对定点培训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点击下载附表: 行政总监(经理、助理)资质评价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表
行政总监(经理、助理)师资登记报审表
行政总监(经理、助理)培训班日程表
行政总监(经理、助理)学员名册
行政总监(经理、助理)资质评价项目培训师授课效果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