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中 国 就 业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中 心
全国创新能力测评项目推广服务中心
北 京 科 联 创 新 教 育 研 究 院

关于开展“创新能力师资培训”的
实 施 方 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于2003年下发(中职培函[2003]10号文)确定:成立“全国和省两级创新能力测评项目推广中心”。后于2004年8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劳社鉴发[2004]24号文)规定:“部鉴定中心委托北京华夏汇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承担全国创新能力测评项目的推广服务工作,主要负责项目宣传推广,发动试点机构,为试点机构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和服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创新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号召,强化创新对素质教育的核心影响,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承担在全国范围内发动联合相关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构建创新型国家,打造创新型领导”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因此,解决师资紧缺问题是当务之急。现将开展“创新能力师资培训”实施方案介绍如下:
一、培训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培训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人才强国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打造创新型学校及其创新型领导为重点,以“坚持教育创新、科学育人、文化育人”的理念为核心,努力培养与时代同步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旨在遵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努力促进新时期教育体制的改革进程,建设一支具有时代视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进而为其在本校或本地区开展创新能力教师全员培训提供智力支持,把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目标、建立创新型学校真正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本项目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领导下,由全国创新能力测评项目推广服务中心承办单位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全面负责教材、师资、考试等统一管理工作。各定点培训机构具体组织生源和培训实施。
三、培训对象和目标
《创新能力师资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主要是高等院校、中专、技校、中小学等校领导;高等院校担任创新课教师;企事业单位管理层领导和骨干。通过学习考试取得师资合格证后成为本校或本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能力培训的辅导师。
四、培训内容及其要求
内容:共四个单元
第一单元 创新基础理论
第一章 创新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 创新思维
第二单元 创新实操训练
第三章 创新观念
第四章 创新经济
第五章 创新教育
第三单元 创新型领导
(一) 创新型国家呼唤创新型领导
(二) 创新型领导的基本特征
(三) 怎样打造创新型领导
第四单元 创新能力课堂演示
(一) 创新型领导关于学校实施“创新管理”的演讲
(二) 创新型教师关于实施“教改与课改”的演讲
要求:
(一) 认识教改的实质是教育创新,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创新思维能力的提高。
(二) 创新型领导必须建立“今天不主动创新,明天等着被淘汰”的危机感,创新能力的高低是衡量自己是否合格的核心标准。
(三) 认识校领导实施创新管理是建立创新型学校的基础,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保障。
五、课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第一天 |
第一单元 创新基础理论 |
包括开学 |
第二天 |
第二单元 创新实操训练 |
包括讨论 |
第三天 |
第三单元 创新型领导 |
包括互动 |
第四天 |
第四单元 创新能力课堂演示 |
包括复习 |
机动一天 |
由定点培训机构安排参观或其它活动 |
包括考试 |
六、培训方法和时间
(一)培训班种类:校长、书记班,教导主任(含班主任)班,幼儿园长班,企业管理班等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分期分批进行,每期4-5天。
(二)采取大课辅导和课堂演示互动的形式。
(三)统一教材:《创新能力培训教程》、《创新能力培训辅导提纲》。
(四)每人撰写一份1500-2000字的学习心得,或体会、或论文(结业后一周内交电子版);每人提交一份关于建立创新型学校或创新型领导的计划书(结业考试时交)。以上两项作为培训考核的两大依据,并对其论文择优汇编或推荐刊登。
(五)各定点培训机构在师资培训的基础上与有关学校或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教师的创新能力全员培训。即在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各学校或企事业单位自己负责。
七、颁发培训证书
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颁发的“职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CETTIC证书。
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颁发的“创新能力培训合格证书”——CETTIC证书。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颁发的“创新能力水平等级证书”——CETTIC证书。
八、建立讲师团和评审委员会
本院充分利用自身专家、教授的资源优势,同时由各培训定点机构从所在地区名校或名企业,聘请校领导、高、特级优秀教师和高管人员,组成创新能力培训讲师团,并由资深教育名家、学者和企业家组建“创新与素质教育专家委员会”,为定点培训合作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九、其它事宜
有关实施计划、收费标准及分配、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等相关事宜,将在《合作协议书》和《通知》中作具体说明。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三区汇达公寓A-1601
邮编:100077
电话:010-89838155
67284795
传真:010-67284795
(兼)
邮箱:xplcx@163.com
网址:www.bkcy.com
联系人:黄主任
全国创新能力测评项目推广服务中心承办单位
北 京 科 联 创 新 教 育 研 究 院
2006年8月10日

附件 1、劳社鉴发[2004]24号文复印件
2、创新能力师资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
3、创新能力师资培训《合作协议书》 (经联系后另发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