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关于于“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要求,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化素质和能力,增强企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与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合作,面向全国推出行政职业经理系列资质评价项目,包括行政总监、行政经理和行政助理三个级别。
开展行政总监(经理、助理)资质评价项目,旨在对企事业单位高、中、初级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资质评价,为高校毕业生开辟了就业渠道,并为部队(军转干部)考核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本项目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价”的方式推广。项目的考试评价工作由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负责,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北京科联创新教育研究院负责。各地定点培训机构根据项目标准组织培训和资质评价的报名工作。
一、 资质评价特点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的精神,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资质评价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将人才标准中的“品德”要素结合行政管理人员的情况,设定为职业道德;
二是将人才标准中的“知识”要素具体确定为行政管理专业理论;
三是将人才标准中的“能力”要素细化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能力;
四是将人才标准中的“业绩”要素与行政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
二、资质评价构成
资质评价由四部分组成:
1、笔试:考核各级别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
2、测评:对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3、面试:对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关键能力的考核。
4、业绩评价:对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实际工作业绩的考核。 在这四项考核的基础上,再由考评专家做出整体的评价。
三、资质证书
通过相应级别考试和评价的学员,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联合颁发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行政总监资质证书、行政经理资质证书或行政助理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基本反映了持证人的素质和能力状况,为持证人流动和升职提供了综合素质的证明,为企业聘任行政管理人才提供了资质证明。
四、课时安排
| 资质级别 |
总学时 |
学制 |
考前辅导 |
能力训练 |
理论课程 |
| 行政总监 |
90学时 |
两个月 |
0.5天 |
5天 |
2天 |
| 行政经理 |
70学时 |
两个月 |
0.5天 |
4天 |
2天 |
| 行政助理 |
50学时 |
一个月 |
0.5天 |
3天 |
2天 |
五、教学方式与特点
1.集中面授。由资深讲师面授、辅导和训练。原则上是将理论知识纳入能力训练中讲解,重点突出能力训练。包括:介绍人才政策、培训与评价体系;讨论、讲解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重点讲授和训练核心能力。
2.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训期间采取大课互动、小组讨论以及课后作业等形式,由学员结合工作实际,感悟核心能力提升方法与路径。
3.课程内容与新的人才标准紧密结合,涵盖了最新的管理理念,突出了行政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六、课程设置